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 第二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〔2023〕56号

日期:2023/10/27 06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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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(部):

为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课程设置和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程设置

各系全面负责本系所属专业各班级课程设置的编制工作。各专业课程安排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。

课程设置编制内容

1.确定各专业班级开设的课程名称及周课时数。周课时数应根据新学期总周数和该课程的教学计划总课时数来确定。在课程设置表中应同时注明专业名称(全称)、课程类别、学分、开课学期数(即该门课程应开设几个学期)、开课周数、考核类别(即考试或者考查)、班级人数(请参照教务处学籍科下发的在校生人数统计表)。

2.做好实践教学与理论课教学安排,单独开设且分散上的实验课参照理论课教学安排,集中整周开设的实践课应列出具体时间(第几周),同时安排好其它课程教学(集中整周开设的实践课一旦确定后,不得再随意调整上课形式和上课时间)。不能安排在正常教学周内的实践教学,要另附相应说明。

注意事项

1.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周历具体详见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3-2024学年周历》(附件1)。

2.严格执行专业培养方案。课程名称、课时数及教学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不得随意变更,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,应填写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2),一式两份,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3.各系务必将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置表》(附件3)纸质稿经系主任审查签名(盖章)后,于20231117日(第11周周五)之前交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。联系人:占菲,电话:18379231810。

二、教师教学任务安排

(一)各系(部)教师教学任务安排,应立足于本系师资队伍建设,考虑专业发展方向、统筹大局、确保教学质量、均衡合理安排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。教学任务安排以各系(部)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,充分发挥好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工作职能,采用组织安排为主的原则安排好教师教学工作任务。

(二)各系(部)无法安排的教学任务课程,应遵循优先安排院内其他具有资质的且未超课时的专任教师、其次是具有资质的行政人员、最后外聘教师完成的原则。外聘教师原则上应选聘具有副教授(或副高)及以上职称的人员,以保障教学质量。

(三)各专业应严格控制周课时数,原则上低年级28学时左右为妥,高年级不可超过24学时。

(四)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,保障教学效果,充分利用教学资源。除经学院批准的进修学习老师和外聘教师以外,不作特殊要求的排课,一律服从学院整体安排。各系(部)不得接受教师特殊要求上报。

(五)教师授课课头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,有特殊困难的系(部)单独报院领导审批。

(六)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(附件4)纸质稿须系主任审查签名(盖章);机房类上课课程还应填写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机房课程信息表》(附件5),经教务员审查签名后和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于20231215日(第15周周五)之前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。联系人:占菲,电话:18379231810。

附件:

1.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3-2024学年周历》

2.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》

3.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置表》

4.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》

5.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机房课程信息表》

202310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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