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2022-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启动。请各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具体测评和评选工作,学工处全过程监督各系评定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透明度,并将适时派出人员进行检查和督察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务必高度重视,按照共院发〔2022〕53号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2022年修订)及《2022-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简要流程》的规定(见附件1),认真组织开展具体评选工作。
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,此次评选调整了共院发〔2022〕53号《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2022年修订)中第三条第二点学年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中第二项的等级分数限制,即学生满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25%、德育分90分以上、所有课程成绩60分以上,无挂科即可参评。现根据以上要求,按1%、3%和10%的比例分配各专业班级的三类获奖指标数。具体指标数见2022-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分配表(附件6)。
二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各系领导、教学秘书和辅导员要高度重视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杜绝弄虚作假和打人情分的现象,严格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,评选结果必须按规定公布,接受学生监督,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,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。
三、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凡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学金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,奖学金名额不再递补,对已发放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予以取消,追回已发放奖学金,视情节轻重,按校纪校规处理,并取消该生当年评奖评优资格。对在审定工作中,工作人员不负责任,有失公平、公正或者工作不力拖延时间者,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四、加强监督指导。学工处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,核查结果与各系和辅导员年度考核相挂钩。
监督举报电话:18279289440郑老师。
学工处
2023年10月11日